2018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简章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我国学位授予的总体质量,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而设立的国家水平考试,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该考试的实施和考务工作。
二、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常年报名入学;
2、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②填写“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
③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3、录取:预报名学员,经研招办初审合格后,还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学校根据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下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取得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进修硕士学位课程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个人原因而未被接受申请者,报名费一概不予退还。
四、专业及费用
专业大类 |
专 业 |
学 校 |
入学考试科目 |
备 注 |
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英语 |
临床医学综合 |
统考两门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英语 |
仅统考一门 |
工程类 |
土木工程 |
武汉科技大学 |
英语 |
仅统考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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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注册时需缴纳报名费500元。
五、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1、对取得学位课程学习资格者,各专业学院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在五年内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含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2、学员在通过学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后,由学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加盖学校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4、学习期间,外国语(限英语、俄语和日语)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六、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1、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院、系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⑴自入学到申请撰写论文的时间在五年之内;
⑵修满我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学科(专业)申请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3-5门,并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⑶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成果。
2、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一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3、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各院、系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检查评估。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通过答辩并经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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